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为切实做好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抓细抓实抓到位,蓬溪编办及时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蓬编办〔2018〕56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一是严格履行共同职责。认真宣传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职业病预防;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体系并组织演练,加强部门间的应急联动;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综合目标任务;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和承办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事项。
二是明确重点部门职责。重点明确了县安监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和县旅游局等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抓落实,重点强调了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作为相关部门(单位)“三定”规定的补充,并纳入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内容,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漏洞。
三是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蓬溪编办会同县安监局对属地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各类功能区,以及承担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一次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情况,清理薄弱环节,查找存在问题,现场组织整改,确保安全监管职责落到实处。(毛玲、蒋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