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蓬不动产公〔2018首〕07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08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蓬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政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825-543535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蓬溪县亿联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蓬溪县赤城镇普安大道 |
510921001028GB0001F00140001-0131 |
9639.34 |
商业服务 |
|
2 |
蓬溪县亿联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蓬溪县赤城镇普安大道 |
510921001028GB0001F00150001-0043 |
3003.74 |
商业服务 |
|
3 |
蓬溪县亿联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蓬溪县赤城镇普安大道 |
510921001028GB0001F00020001-0123 |
9953.25 |
商业服务 |
公告单位:蓬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