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蓬食药监食罚〔2018〕17号 |
蒋代财(蓬溪县益家人餐饮店)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蒋代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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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七)项,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处罚款:500.00元(伍佰元整)。 |
主动履行,2018年2月28日 |
蓬溪县食品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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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蓬食药监食罚〔2018〕19号 |
刘斌(蓬溪县姚家坝酒厂蓬溪店)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刘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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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白酒 |
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七)项,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处罚款:2750.00元(贰仟柒佰伍拾元整)。 |
主动履行,2018年3月1日 |
蓬溪县食品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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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蓬食药监食罚〔2018〕20号 |
王春(蓬溪县大石镇王烧腊卤菜店)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王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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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七)项,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处罚款:2750.00元(贰仟柒佰伍拾元整)。 |
主动履行,2018年3月2日 |
蓬溪县食品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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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蓬食药监食罚〔2018〕21号 |
蒋雨娟(蓬溪县大石镇蒋烧腊卤菜店)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蒋雨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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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七)项,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处罚款:2750.00元(贰仟柒佰伍拾元整)。 |
主动履行,2018年3月2日 |
蓬溪县食品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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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蓬食药监食罚〔2018〕22号 |
蒲双全(蓬溪县宝梵镇蒲烧腊卤菜店)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蒲双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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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七)项,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处罚款:2750.00元(贰仟柒佰伍拾元整)。 |
主动履行,2018年3月2日 |
蓬溪县食品药监局 |